兼营行为怎么签订合同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如果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别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更是如此.合同中不仅要把应当规定的当事人都规定到合同中去,而且要把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规定准确、清楚.
2.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数量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许多合同,只要有了标的和数量,即使对其他内容没有规定,也不妨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因此,数量是合同的重要条款.
3.履行地点:如买卖合同中,买方提货的,在提货地履行;卖方送货的,在买方收货地履行;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履行等.
4.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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