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正文

独立法人资格是什么意思?

2023-11-29 11:30     来源:中国会计网     

独立法人资格是什么意思?

独立法人资格是什么意思?

1、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2、《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般来说,典型的企业法人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均为独立的法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也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只是因为他们不具有盈利性特征,所以不是"企业法人".按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也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的性质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公司法》上的独立资格.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独立法人资格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