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出现负库存如何调整账务?
存货出现负数一般有如下原因,可根据不同原因进行不同的账务处理。
第一,外购存货已经入库,由于发票未到或者货款未付等原因,因而没有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并及时入账,但由于销售或耗用导致存货发出并已经从账上转出,因此使得存货账面产生未进先出而形成负数数量和负数余额。
出现该种情况正确的处理方法:在每月月末对当月尚未取得发票但已实际入库货物做暂估入账处理,到下月初再冲回。暂估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暂估入库
贷:应付账款
第二,存货已经出现盘盈,由于没有及时盘点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因而导致实际发出的数量超过账上验收入库的数量,出大于进,从而使得账面存货结存的数量和余额都是负数,出现这种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盘盈的相关规定处理即可。
第三,会计人员为调节利润或者算账记账差错,导致存货多转发出数量和少转发出成本,从而使期末存货账结存数量为负数,而余额为蓝字。
出现该种情况正确的处理方法:如果数量账实相符,只是金额出现负数,可能是以前下账时单价有误(过高),此种情况下如按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应作为会计差错进行调整。不规范的做法就是调整(降低)本期及以后各期下账单价,将存货单价调整正常,调整的部分直接进入本期损益。
第四,货物之间串货,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发票开错,另一种是发货时发错,这样会造成一个货物账上虚增,一个货物账上虚减,虚减货物如果库存本身还没有串货数量多,那么虚减货物就会在账上反映为负数。
出现该种情况正确的处理方法:如果能收回发票的那么本月的发票就作废重开,以前月份的就冲红重开;如果不能收回发票可提请购货方对串货的货物提请税务机关开具退货证明单,凭证明单冲红,错发货物退回或出售;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处理,那只能作为盘盈盘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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