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正文

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依据是什么?

2023-11-27 10:20     来源:中国会计网     

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依据是什么?

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依据是什么?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依据

第一我们要知道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的依据是广告业务的收入,不是办理了广告经营许可证就可以计税.如果公司有广告业务的收入就要交文化事业建设费,反之,没有的话就可以不用交.

计算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公式是: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一、在我国境内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是提供了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

二、在我国境外的需要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是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而且在境内没有设经营机构的.

三、缴纳义务人要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算公式是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者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四、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费率,扣缴义务人应按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依据是什么?】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