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站场差额征收增值税如何纳税?
按照营改增试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规定,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也就是说,增值税上给了客运场站一般纳税人一个差额征收增值税的特别待遇.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差额征收增值税,按照差额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并不意味着会计核算就一定是按照差额确认会计收入.
案例说明
某客运场站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客运公司提供客源组织、售票、检票、发车、运费结算等服务,该企业采用差额征税的方式,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期期该企业向旅客收取车票款项合计530000元,应向客运公司支付477000元,剩下的53000元中,50000元为销售额,3000元为增值销项税额,财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53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00
应付账款 477000
该题反映的增值税中采用差额征 税的财务处理,客运场的增值税销售额为(530000-477000)/1.06=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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