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正文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增值税结转的账务处理如何做?

2023-11-23 11:51     来源:中国会计网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增值税结转的账务处理如何做?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增值税结转的账务处理如何做?

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转出" 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

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包括:

1、将不能抵扣的部分计入抵扣金额内;

2、改变用途,原来可以抵扣变为不能抵扣;

3、按比列分摊计算、划分可以抵扣与不能抵扣的部分;

4、发生财产的非正常损失.

因此,对于进项税额转出结转增值税,则会计分录如下:

1、结转应缴纳增值税(即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实际交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增值税结转的账务处理如何做?】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