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款增值税纳税时点是怎样的?
装饰装修的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是纳税人提供工程服务向顾客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总和,又称营业额.建筑企业以包工包料或包工代购料形式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格在内.但对装饰装修企业确以包清工形式从事装饰作业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其实际取得的营业收入额,照章征收营业税.
1、装修增值税税率是10%(2018年5月1日前执行11%的增值税税率).装修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回为3%.
2、从2016年答5月1日起,国家将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并且将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装修属于建筑业里的税目.
3、财税〔2016〕36号(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从2018年5月1日起执行10%的增值税税率).
建筑装修企业预收工程款项的企业所得税应税收人的确认时间与过去政策基本保持一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3875号)中明确规定:"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企业应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劳务收入总额,根据纳税期末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为当期劳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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