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复核人姓名的发票是否允许报销?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可见,复核人并不是发票的基本内容.因此,没有填写复核人的发票在原则上允许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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