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账款收到发票怎么确认成本
预付账款当年未入成本,跨年收到发票处理方法是:
1、应在年终结账时,在无附件的情况下,按照发票金额确认成本、费用.取得发票后,将相应发票作为附件补充至原记账凭证,并在收到发票当期确认进项税(可抵扣的专用发票);
2、在年终结账时,应按预计金额确认相应的成本、费用.在收到发票后,根据实际发生金额,对原预计金额进行调整;
3、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操作空间就比较大了.既可以按照第二种情况进行处理,也可以视为次年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账务和税务处理.为安全起见应选择按照第二种情况进行处理,视同开票当期的成本、费用处理更为简便.
取得跨年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需具备真实性: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需补充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按照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程序处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预付账款收到发票怎么确认成本】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