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缴增值税额如何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纳税人超过 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
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税务机关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单位可以向当地国税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国税机关查实后, 予以退还多缴纳的税款。
1.因为多交增值税款的当月是做:
借: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多交增值税款的月末结转时做: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本期转入数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此时,未交增值税科目下是借方余额,属于溢缴税款状态,可以忽略,暂不处理)。
3.次月收到税务退回多交增值税时做;
借:银行存款 (蓝字)
借: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 (红字)
4.收到税务退回多交增值税月末结转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本期转入数-----(至此,未交增值税科目 是平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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