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住房需要交纳哪些税?
增值税缴纳.
1、纳税规定: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税收优惠: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
1、纳税规定: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在县城、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1%.
2、税收优惠: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的,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1、纳税规定: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3%缴纳教育费附加.
2、税收优惠: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印花税
1、纳税规定:财产租赁,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2、税收优惠: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
1、纳税规定: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收入在4000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税税率均为20%.
2、税收优惠: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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