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和销项税需要结转吗?
月度终了时,进项税和销项税需要据情况进行结转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
当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待认证进项税额)".待用途认证后才能进项抵扣,从"待认证进项税额"结转至"进项税额".
当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月末,一般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大于当期进项税额时,产生的月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进行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当般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时,产生的月终多负担的增值税,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除满足条件可执行增量留抵税额退税政策的,均不得退回多负担增值税.故,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而产生的月终多负担的增值税,不需要通过"转出多交增值税"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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