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的会计处理分录
弃置费用也叫弃置成本,或资产弃置义务,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核设施、石油开采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等.
会计处理
1.固定资产记帐
确定未来弃置义务的金额,并折算为当前现值,将现值与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一起合并记入固定资产原值,并随固定资产一起折旧.
例:固定资产取得成本为100,000元,10年后的弃置费用为10,794.60.
按8%的利率,计算现值PV(I/Y=10,8%,PMT=0,FV=-10,794.60)=5,000
借:固定资产105,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
预计负债-弃置费用5,000
2.计算各期应计利息
取得有弃置义务的固定资产后,每年需提取利息费用,继续上例,各年末需计提利息费用为预计负债期初帐面价值乘以利率.
如上例中,第一年末利息费用为5,000×8%=400,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利息400
贷:预计负债-弃置费用400
第二年末,弃置费用科目累计数为5,000+400=5,400,应提利息费用为5,400×8%=432
借:财务费用-利息432
贷:预计负债-弃置费用432
依此类推,一直到第10年末.
3.实际发生处理
借:预计负债-弃置费用10,794.60
贷:银行存款10,79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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