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不足1元免征具体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文件《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特殊情况,按租赁金额0.1%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免征印花税的优惠条例有哪些?
根据现行的印花税政策,我们将相关优惠条例整理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若正本缴纳过印花税,副本及抄本无需缴纳,但将其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权者将财产无偿赠给政府、社会福利机构、学校等所签订的合同书据;
3、政府指定的农副产品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或农民本人签订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业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相关生产资料的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或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或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签订的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牧畜等保险合同;
2、书报刊的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订购的居民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
4、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或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
5、个人销售或者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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