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买理财产品企业所得税汇算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其中包括转让财产收入和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因而,企业购买各种理财产品如果获得收益,构成了"转让财产收入"或"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产生的收益就应该纳入公司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两种情况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1)企业投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理论依据:《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说明,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转让国债应作为转让财产,其取得的收益(损失)和利息收入的处理方式不同,应作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总结: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债转让,缴纳企业所得税.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其中,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
1、应补缴税额的: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调整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多缴税额的: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调整未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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