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计提比例分别是多少?
工会经费,计提比例是2%,以应发工资的2%计提,再按季度进行缴纳给税务局. 职工教育经费,不计提,按发票报销处理,可以在税前列支应发工资的8%,超支部分属于企业所得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福利费,不计提,按发票报销处理,可以在税前列支应发工资的14%,超支部分属于企业所得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二、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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