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正文

外购商誉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2023-05-08 14:17     来源:中国会计网     

外购商誉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外购商誉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通常在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时,经双方协商确定买价后,买方与卖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即为商誉。考虑到商誉的价值很不确定,且不能单独存在和变现,而形成商誉的因素企业难以控制,商誉的价值也没有损耗等多种因素,只有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才能确定企业外购商誉的实际数额,也只能在这个时候,才允许其税前扣除。

外购商誉,只有企业整体资产转让时才可以扣除。

 

自创商誉

自创商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税法规定自创商誉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主要是基于:

第一,既然在资产评估时都不能准确确定并分摊到可识别资产上(如果能够确定就应该反映到评估价格上),因此,将其作为资产并摊销不尽合理。

第二,即使在会计制度方面,世界各国对商誉的确认也是有争议的。美国甚至在会计制度中也不允许商誉的摊销。

第三,商誉的价值很不确定,不能单独存在和变现,形成商誉的因素企业难以控制。

第二,第四,商誉的价值并没有损耗,即使确认为无形资产也不应该摊销。事实上,世界上多数国家税法都不允许商誉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自创商誉与外购商誉不同。

商誉均不能摊销,无论是外购还是自创;但外购的商誉,可以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扣除,自创商誉不可以扣除。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外购商誉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