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正文

长期借款科目的核算内容?

2023-01-13 18:44     来源:中国会计网     

长期借款科目的核算内容?
 

长期借款科目的核算内容?

为了总括反映和监督企业长期借款的借入、应计算的利息和归还本息的情况,应设置“长期借款”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的各项借款。

(2)本科目应当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

(3)长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现金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②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金额,贷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或“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差异很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③归还长期借款本金时,借记本科目(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按应转销的利息调整、应计利息金额,借记或贷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应计利息)。

④企业与贷款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比照“应付账款”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的摊余成本。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长期借款科目的核算内容】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