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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2022-11-16 06:34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的所得税,在我国是一种具有相对特征的纳税业务。

  个体工商户同企业一样,要按照利润的构成要素计算会计收益,并在会计收益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项目计算纳税所得。根据纳税所得和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款。

  【例】某个体商业户2月份实现商品销售收入25000元,商品销售成本1 0000元,流通费用50000元,商品销售税金1250元,其他费用5000元,其他收入3000元,该个体户月终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经检查发现该个体户将其个人的消费2000元作为其他费用列支。该个体户1月份的纳税所得为7000元,已纳所得税1450元。

  该个体户2月份的会计收益为:

  25000-10000-5000-1250+3000-5000=675 0(元)

  按税务机关要求调整的纳税所得为:

  6750+2000=8750(元)

  折合为全年的纳税所得为:

  (7000+8750)×12%=94500(元)

  折合为全年的纳税所得应纳税款为:

  不超过5000元的部分:

  5000×5%=250(元)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000×10%=1000(元)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30000×20%=6000(元)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49500×30%=14850(元)

  全年应纳所得税总额为:

  250+1000+6000+1480=22100(元)

  计算当月应付税款为:

  22100÷(12/2)=3683(元)

  3683-1450=2233(元)

  借:所得税               2233

  贷:应交税金              2233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的账务处理】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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