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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电费的增值税是怎么处理?

2022-07-14 18:14     来源:中国会计网     
代收电费的增值税是怎么处理?

代收电费的增值税是怎么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如下: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按照现行税收政策,刚刚发布的《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所规定的"收取的自来水水费,按差额适用简易计税办法依3%的征收率计缴增值税"的政策只限于物业管理的纳税人适用.其他(如纯出租不动产的)纳税人是不能适用该项政策的.

代收水电费开具发票的方法

1、如果代收水电费的单位没有与水电供应单位签订委托代收水电费协议,会视为销售水电,需要缴纳增值税.这时代收水电费的单位必须向业主开具增值税发票,有两种情况:

(1)代收水电费的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业户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收水电费的单位应向业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也可抵扣支付给电业局的电费增值税.

(2)代收水电费的单位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业户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到税务机关代开.

2、如果代收水电费的单位与水电供应单位签订了委托代收代缴合同,收水电费的单位只是负责代收代缴,平价收取水电费,则应由水电供应单位向业户开具发票.收水电费的单位不用出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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