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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021-11-12 10:27     来源:中国会计网     
分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分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分公司是无法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主要特征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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