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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小企业会计实务中的五个误区

2018-08-29 15:20     来源:中国会计网     

  在对湖北省松滋市行政区域内的小企业、微型企业(下称“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称“《准则》”)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时发现,小企业实施《准则》的覆盖面几乎达到100%,这得益于松滋市坚持多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不过,在《准则》运用的具体实务中,还存在与《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应规定相混淆的误区,为此提出以下5个建议。

  第一,小企业涉及资产损失会计事项时,只办理实际资产损失的会计核算,将已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确认的损失金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并办理相应的所得税纳税申报手续;不计算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不预计资产损失,而将法定资产损失交由税务部门依法认定,凭税务部门的稽核检查结论办理所得税的抵扣和核算等相关处理。

  第二,办理存货核算时,应推行经济订货批量采购模型,把存货的仓储成本降到最低。商品流通类小企业要及时核算和掌握购销存变量,避免商品积压或断货,保持正常的现金流量。生产类小企业要及时核算和掌握购进(生产完工)、领用(销售)、库存情况,避免因原材料或产品积压占用流动资金而增加财务费用,或因原材料短缺而增加缺货成本。其中季节性生产的小企业应在不过分占用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尽量扩大库存,保持生产的均衡性。

  第三,对于负债管理,应正确认识融资难的现实,着重抓好几个环节:一是来源控制。充分利用国家政策,争取政策性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增加现金流量;充分利用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中银富登等有涉农业务的金融机构融资平台,明确其信贷政策,争取其贷款支持;谨慎利用民间借贷,尽量避免因借入高利贷增加财务费用。二是总量控制。合理控制债务规模,按照企业的资产总额和生产经营需求确定举债区间。三是用途控制。除弥补流动资金不足或扩大生产规模外,一般不应依靠借入款项去维持。四是偿还控制。对即将到期的负债,不论流动负债还是非流动负债,都应提前做好还款准备,到期及时按合同或协议足额支付本息,以维护信贷信誉。

  第四,对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一方面应按照准则要求,将应付职工薪酬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先确认为负债,根据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应由生产产品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存货成本;应由在建工程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成本;应由产品和在建工程负担以外的职工薪酬,计入当期费用,期末根据已经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发放到人。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职工福利费,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算,确认为应付职工福利的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费用;按有关政策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用。

  另一方面,应按先劳动后取酬、不劳动不取酬的思路,坚持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准确做好职工薪酬的核算并尽可能及时发放到人,不少发不拖欠。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对每个员工工资薪酬的应付金额、已发金额、欠发金额都应了如指掌,确实不能按时足额发放的,要耐心沟通,说明原因,明确兑现期限,避免因工资薪酬方面的争议、纠纷引起诉讼或仲裁。

  第五,在此次调查中,没有一家小企业在财报中披露“开发支出”信息。要改变这种现状,应从3个层面入手:一是制定相关政策时要考虑小企业的实际生存状况,为其营造更好的政策环境;二是小企业负责人要准确把握国家的利好政策,搞好科研和开发,把经营目标由追求利润最大化转向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三是按照《准则》要求把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能够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成本的支出部分,作为开发支出,相应的财报中开发支出项目根据“开发支出”科目中所属的“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以便全面、准确反映科研开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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