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或借记有关资产、负债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如为借方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依次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购买日按企业合并成本(不含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或借记有关资产、负债科目,按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涉及以库存商品等作为合并对价的,应按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并同时结转相关的成本。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等其他方式(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例如,公司与红火公司同属星光公司的子公司。公司于 2007 年 2 月 10 日以货币资金1500 万元取得红火公司 60%的股份。红火公司 2007 年 2 月 10 日所有者权益为 3000 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1800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3000000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例如,公司与新大地公司属非同一控制下的两个公司。公司于 2007 年 5 月 1 日以固定资产对新大地公司投资,取得新大地公司 60%的股份。该固定资产原值 1500 万元,已提折旧 400 万元,已提减值准备 50 万元,在投资当日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 1250 万元。乙公司2007 年 3 月 1 日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为 2000 万元。
①按投出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500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0000
累计折旧 4000000
贷:固定资产 15000000
②按确定的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 125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500000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2000000
3、多次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
例如,公司于 2007 年 1 月 1 日以银行存款 12000 万元取得星光公司(非同一控制下的公司)20%的股权,取得投资当日星光公司的可辩认资产公允价值为 50000 万元。取得投资公司派人参与星光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公司对星光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进行核算,2007 年 12 月 31 日,星光公司实现净利润 3000 万元,在此期间,星光公司未宣告发放现金或利润,不考虑相关税费。2008 年 1 月 6 日,公司再以银行存款 32000 万元购入星光公司 50%的股份,购买日星光公司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60000 万元。
(1)2007 年 1 月 1 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2000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000
(2)2007 年 12 月 31 日确认投资损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6000000
贷:投资收益 6000000
(3)2008 年 1 月 6 日再此投资时:
①对原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追溯调整(假定公司按净利润的 10%提取
盈余公积)
借:盈余公积 600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4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6000000
②商誉的计算:
取得 20%股份时应确认的商誉=120000000-500000000×20%=20000000 元;
再次追加投资 50%股份时应确认的商誉=320000000-600000000×50%=20000000
元;
两次投资应确认的商誉之和=20000000+20000000=40000000 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320000000
贷:银行存款 32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