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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成本下材料成本差异的核算

2018-08-29 11:12     来源:中国会计网     

  材料成本差异的核算是存货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会计业务核算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同时也是会计实践中应用的难点。如何提高这一部分学习和应用的效果,下面就此做粗浅的探讨。

  一、明确材料成本差异核算的内容

  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材料成本差异是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方式下,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额。但这里指的材料,不仅是“原材料”账户核算的内容。还包括了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两部分。但材料成本差异并不核算存货的所有内容,其明细账的设置与材料采购账户是一致的,即对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进行核算。

  二、明确材料成本差异账户与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账户的内在关系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按计划成本计价,是指其收入、发出、结存均按计划成本计价。但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会计核算要遵循历史成本或实际成本核算的一般原则,这样月未必须将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收入及发出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材料成本差异”是一个调整账户,通过对“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调增、调减,反映出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以符合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差异的调整是计划成本核算的核心问题,要做到熟练、正确地调整差异,笔者认为,必须要明确材料成本差异账户与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账户的调整与被调整的关系,从内涵上加以认识,而不是简单地对某些账户的方向进行死记。这里需要再明确的一个问题是,有些同志认为材料成本差异调整的是其所对应的一切账户,如“材料采购”、“生产成本”等,事实则不然,其调整的是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账户。以原材料账户为例,如对收入业务加以调整,假定原材料入库计划成本为100元。体现在账簿是就有“原材料”账户借方为100元),实际成本为105元(计划成本小于实际成本,习惯上称之为超支),则“材料成本差异——原材料”账户必定在借方加以调增5元,原材料与材料成本差异两账户共同反映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105元;如原材料入库计划成本为100元,实际成本为98元(计划成本大于实际成本,习惯上称之为节约),则“材料成本差异——原材料”账户必定要在贷方加以调减2元,原材料与材料成本差异共同反映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98元。

  同样,如对发出业务调整差异,也可采用上述换位理解的方法,如发出原材料计划成本为100元,体现在账簿上就有原材料贷方1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超支 2%(即100元的计划成本应负担差异之元,实际成本为102元),则在“材料成本差异一原材料”账户的贷方必定要调增2元,两账户反映出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2(100+2)元;如发出原材料为1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节约2%(即100元的计划成本应负担差异一2元,实际成本为98元),则在 “材料成本差异一原材料”账户的贷方必定要调减2元,用红字反映,有的同志可能有疑问。为什么不用“材料成本差异一原材料”的借方金额反映,而在贷方用红字,主要是因为发出材料体现为原材料账户的贷方,为与被调整账户方向一致,便于从调整的角度加以理解。

  通过上述举例可看出,只有明确材料成本差异账户与被调整账户的内在关系,才能准确熟练地把握调整的内容、方向和金额,也会很直观地明白了大家习惯上讲的 “对收入业务调差异,超支计材料成本差异的借方,节约计贷方:对发出业务调差异,均计人材料成本差异的贷方,超支用蓝字,节约用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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