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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业成本会计核算规程

2018-08-28 10:46     来源:中国会计网     

  第一章  总则

  1.目的:为积极配合本公司优势成本发展战略,使公司成本会计作业循环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凡与公司工厂本部料工费消耗核算相关的一切数据资讯处理,均应遵照本规程执行。

  3.管理单位:公司财务部及各成本责任单位负责人经办人。

  第二章  成本会计前提

  1.本公司之成本会计事务由财务部财会工作人员负责处理。

  2.本规程届定之成本指工厂本部为制造产品所需提供的原辅材料、劳务及其他开支,即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

  3.本公司产品成本包括下列各项目:

  3.1直接材料费

  3.2直接人工费

  3.3产品制造费

  4.为利于考核分析,将产品成本作以下分类:

  4.1产品开发成本

  4.2产品制造成本

  4.3产品质量成本

  5.本公司采取以“分批成本法”为主,“品种法”为辅的成本分类计算方法。

  5.1鞋类产品的最小计量单位为“双”,以平均计价法分货号核算单位成本。

  5.2产品批次与生产下料计划一致,按实际完工产量届定成本总额。

  6.成本结算期间:以每月结算一次为原则。

  7.材料成本计价:以加权平均法为主。

  8.成本会计核算工作应取得各成本责任单位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第三章  材料成本计算

  1.原辅材料之请购、订购、保管、领用、补料等处理,依公司《仓储物料管理制度》及《仓储管理规程》办理。

  2.材料成本核算规程

  2.1冲裁车间物料消耗

  2.1.1该车间正常物料耗量,以分批产品下料计划为成本归集对象:实耗=(标准耗量计发数-车间余料退库数)×单价

  2.1.2该车间异常补料耗量,以分批产品下料计划为成本归集对象,根据冲裁车间每日《异常补申请单》核决结论,经研判,如属标准耗量(BOM)误差而引起则转入2.1.1处理。如属品质差错或管理浪费现象,转作质量成本并考核相关责任人。

  2.2邦面车间物料消耗

  2.2.1该车间跟单物料耗量,以分批产品下料计划为成本归集对象。

  实耗金额=分批产品计划产量×跟单材料单耗数量×单价

  2.2.2跟单物料超量领发数:一律作质量成本考核处理(退换数量不包括在内)

  2.2.3非跟单物料消耗,以不影响日常生产作业为前提。

  实耗金额=(车间领料数量-车间余料退库数)×单价

  异常领料作质量成本考核处理。

  2.3成型车间物料消耗

  2.3.1该车间主要跟单物料为鞋底,以分批产品下料计划为成本归集对象,实耗金额=分批产品计划产量×鞋底每双单价

  2.3.2鞋底超量领发数,一律作质量成本考核处理(退换数量不包括在内)

  2.3.3非跟单物料消耗(化工助剂等),以不影响日常生产作业为前提。实耗金额=(车间领料数量-车间余料退库数)×单价

  2.4各车间日常维修用料计作“制造费用”,工器具及模具领用计作“低值易耗品”。

  2.5设计开发部门物料消耗按实领数计入“产品开发成本”。

  2.6月末,根据分批产品产量计划与实际完工产品数量将全部在产品与产成品成本之间进行比例分摊。

  产成品成本=分批产品计划成本/分批产品计划数×实际完工产品数量

  2.6.1在制品成本=分批产品计划成本-产成品成本-取消产品计划数×(分批产品计划成本/分批产品计划数)。

  2.6.2具体计算过程应根据相关批次、货号分类计算。

  2.6.3报废品残次品经稽核估价作质量成本考核。

  第四章  直接人力成本计算

  1.本规程之人力是指直接或间接参加生产而支付的一切报酬而言。

  2.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直接人力划分为:

  2.1直接人工费:凡从事各车间直接生产人员的报酬,如冲裁工人计件工资,车工记件工资,流水线操作工工资直接计入相关货号成本。

  2.2委托加工费支出:工厂本部相关作业流程属委托加工性质:如绣花、高频、滴塑、邦面加工费一律计入人力成本开支,复合材料、产成品加工业务不包括在内。

  3.人力成本核算规程

  3.1直接人力计算

  3.1.1根据生产部门提供的相关款号、工序记件工价标准和实际产量记录:工人记件工资=工价标准×实际产量

  3.1.2因品质问题而发生的返修工费,经生产车间主管核决后作质量成本考核列支。

  3.1.3流水操作工工资按产量挂钩分配形式,作记件工资。

  3.1.4生产一线工人及班组负责人与产量挂钩的效益工资奖励在直接工资中列支。

  3.1.5为生产车间服务的打杂人员工资在直接工资中列支。

  3.2直接加工费计算:

  3.2.1复合材料加工业务,加工费计入材料成本,不计入直接加入费支出。

  3.2.2配料车间,绣花、高频、滴塑等委托外加工业务凭加工费结算单记入直接人工支出。

  3.2.3邦面加工业务同上。

  3.2.3以收购价方式委托协力产成品加工业务不计入加工费支出。

  3.2.4因品质问题而发生的返修补工损失费作质量成本考核列支。

  3.3直接工资预提:如因本月工价核准或产量计算不及时而影响直接人工核算,工薪会计可参照上月相同款号工价标准及产量计划预提各项人工费开支,下月按实际发生额作调整。

  第五章  制造费用分摊

  1.制造费用是指工厂本部在生产过程中,除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外为组织日常管理生产活动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如车间管理干部工薪支出,生产维修费(含零部件价值),水电费,生产用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用,工厂折旧费等。

  2.制造费用分配方式

  2.1第一步,将本月全部制造费用以各批次完工产品产量为权数进行分摊。

  2.2第二步,以本批次完工产品中相关款号产品数量为权数分摊。

  2.3当制造费用  完工产品数量标准分摊完毕,未完工产品免摊本月制造费用。

  第六章  表单资讯管理

  1.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表单资讯分工:

  1.1材料会计:《每日材料耗量分析表》,每日下班前呈报给主办会计审核录账(可联网转录)

  1.2工薪会计:《人力成本分析表》,月后3日内呈报给主办会计录账(可联网转录)

  1. 3助理会计:《制造费用分配表》,月后3日内呈报给主办会计审核录账。

  2.主办会计利用电脑信息加工生成:《产品成本分析表》,呈报财务部经理稽核审查。

  2.1财务部向总经理提供:①成本责任稽核单 ②产品成本分析表

  第七章  附则

  1.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如因内部管理方法和生产方式有改动可作相应修改与调整。

  2.成本计算之相关数据资讯如未能及时提供,为不影响本公司正常会计事项处理,可以通过预提或暂估入账,而后及时调整,但必须符合会计工作的谨慎性原则。

  3.本规程自2000年12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求质公司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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