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核算增值税的应交、抵扣、已交、退税及转出等情况,我们在EAS新系统中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在“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下,又设置了“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新系统中新增的科目)等专栏。
其中:一般纳税人单位(目前的非电制造企业、商贸企业、火电企业在进行增值税核算时,需要使用”应交税费”下的“应交增值税”(含该科目下的专栏科目)和“未交增值税”两个科目;按6%缴纳增值税的水电企业在进行增值税核算时,只需要使用“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各会计科目(专栏)核算的内容和要求列示如下:
1、“出口退税”专栏,平时核算只允许贷方出现数据。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办理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在贷方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已退的增值税款,用红字(负数)在贷方登记。
2、“销项税额”专栏,平时核算(年末抵冲时除外,下同)只允许贷方出现数据。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在贷方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负数)在贷方登记。
3、“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平时核算只允许贷方出现数据。
“进项税额外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比如出口退税税率差引起的转出)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4、“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平时核算只允许贷方出现数据。“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终将当月多交的增值税的转出额。
5、“进项税额”专栏,平时核算只允许借方出现数据。
“进项税额”主要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实务操作中应是反映已经在税局认证通过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6、“已交税金”专栏,平时核算只允许借方出现数据。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本月预缴本月增值税额(该科目原来是预留给出口企业按4%预交增值税用的,因该法规目前已经取消,所以目前的实务操作中大多数企业该专栏已经不使用)。
7、“减免税款”专栏,平时核算只允许借方出现数据。
“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实际减免的增值税额。
8、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平时核算只允许借方出现数据。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企业按国务院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9、“待抵扣进项税”专栏(EAS系统中新增的科目),平时核算只允许借方出现数据。
“待抵扣进项税”专栏用于核算月底收到的采购增值税发票但未来得及拿到税局认证的的进项税额。次月待增值税票拿到税局认证后,需要将对应的进项税额从该科目转到“进项税额”专栏。具体的转出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蓝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借方负数(红字))
10、“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平时核算只允许借方出现数据。
“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终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的转出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