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如下所示:
客观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相关性原则是指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统一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一贯性原则是指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
及时性原则是指企业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保证时效,不得拖延、积压.
明晰性原则是指会计记录和财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明晰性有两层意思:一是会计信息简单、扼要;二是会计信息明了、准确.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企业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按是否应该计入本期损益来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
配比性原则是指收入与其相关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合起来进行比较,以达到合理的经营成果.必须注意两点:一是因果一致性;二是期间的一致性.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保守性原则,它要求会计核算在遇到不确定因素从而带有估计成分时,应当采取谨慎的态度,使核算结果的乐观程度尽量降低.
历史成本计价原则是指各项财产和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发生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1.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
2.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3.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重要性原则是指财务报告应当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按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