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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汇划清算的核算

2018-08-23 11:05     来源:中国会计网     

资金汇划清算的核算如下所示:

 

资金汇划清算系统的结构,由汇划业务经办行(简称经办行)、清算行、省区分行及总行清算中心组成。

 

资金汇划清算的基本做法与基本程序:实存资金,同步清算,头寸控制、集中监督。(三)资金汇划清算的科目设置与账户开立:上存系统内款项、系统内款项存放、待清算辖内往来

 

资金汇划清算设置的会计科目有:上存系统内款项、系统内款项存放、待清算辖内往来。

 

(1)发报经办行根据汇划业务种类进行账务处理。汇划贷报业务:借:XX科目贷:待清算辖内往来汇划借报业务的会计分录相反。业务数据经过复核,按规定权限授权无误后,产生有效汇划数据发送至清算行。

 

(2)发报清算行收到发报经办行传输来的跨清算行汇划业务后,对发来的贷报汇划业务的处理:借:待清算辖内往来贷:上存系统内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户如为借报汇划业务的会计分录相反。

 

(3)总行清算中心收到各发报清算行汇划款项由计算机自动登记后,将款项传送至收报清算行。每天营业终了后更新各清算行的备付金存款账户。贷报汇划业务更新的会计分录为:借:系统内款项存放发报清算行存放备付金贷:系统内款项存放收报清算行存放备付金借报汇划业务的分录相反。

 

(4)收报清算行收到总行清算中心传来的汇划业务数据,实时业务及时传送至收报经办行,批量业务于次日传送至收报经办行。具体处理方式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

 

A.集中式:集中式是收报清算行作为业务处理中心,负责全辖汇划收报的集中处理及汇出汇款、应解汇款等内部账务的集中管理。收到传来的实时汇划数据,如为贷报业务会计分录为(借报业务相反):借:上存系统内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户贷:待清算辖内往来借:待清算辖内往来贷:XX科目收到批量汇划数据,日终进行挂账处理,贷报业务的会计分录为:借:上存系统内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户贷:其他应付款待处理汇划款相户借报汇划业务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次日清算行代经办行确认后记账。贷报业务的会计分录为(借报业务反向处理):借:其他应付款待处理汇划款项户贷:待清算辖内往来借:待清算辖内往来贷:XX科目

 

B.分散式:分散式是收到总行传来的汇划数据后均传至收报经办行处理。收到实时汇划数据要即时传至收报经办行。贷报汇划业务的会计分录为(借报业务反向处理):借:上存系统内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户贷:待清算辖内往来收到批量汇划数据先挂账处理转入"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待次日收报经办行确认后通过"待清算辖内往来"科目传至收报经办行。

 

(5)采用分散式处理的,收报经办行收到汇划业务,分别贷报和借报业务进行处理。贷报业务的会计分录为(借报业务反向处理):借:待清算辖内往来贷:XX科目

 

(6)系统内拆借资金清算行在总行清算中心的备付金账户资金不足支付时,可以通过人民银行汇款补足,如不能通过人民银行汇款补足,则通过系统内借款补足。系统内借款有一般借入和强行借入。一般借入是清算行主动向管辖行申请借入资金。清算行向省区分行借入,在省区分行借出后,还应通知总行调整省区分行和清算行的备付金账户。省区分行借出款项的会计分录:借:系统内借出一般借出户贷:上存系统内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户

 

总行清算中心收到省区分行借出资金后,会计分录为:借:系统内款项存放XX省区分行存放备付金户贷:系统内款项存放XX清算行存放备付金户清算行收到借款信息后的处理:借:上存系统内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户贷:系统内借入一般借入户省区分行资金不足可以向总行借入。强行借款是在总行清算中心的备付金不足又不能及时借款补足,总行清算中心代省区分行强行借款给二级分行,省区分行资金不足,由总行清算中心强行向其借款。各级行的核算与一般借款基本相同,但应当在"系统内借款"科目下设"强行借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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