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也称会计假设,是对会计活动的空间、时间和计量单位等的标准所作的规定,会计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一)会计主体
会计假设中的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它规定了会计活动的空间范围。一方面规定了本单位的会计主体不能与其他会计主体混同,另一方面规定了本单位的会计主体不能与投资者在单位以外的经 济活动相混同。
在此应当特别注意,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法律主体以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为依据,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而会计主体以是否进行独立会计核算为确定依据。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往往是一个会计主 体,如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法律主体,应当建立会计核算体系,独立地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是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二)持续经营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一般情况下,应当假定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考虑停业破产、清算的因素,使之对资产能够按照历史成本计价和折旧,费用能够 定期进行分配,负债能够按期偿还,否则正常的核算就无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