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存货核算中假账主要存在于存货取得成本、发出成本、储存成本三个方面,主要采取人为多计或少计成本费用的方法,造成成本不实,隐匿利润,逃避税收等。
一、存货核算假账的主要类型和识别思路,在实际工作中,造成成本不实,出现假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业企业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可通过查阅“银行存款日记账”、“管理费用”明细账摘要及相关的会计凭证发现线索和疑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调查取证。
(2)在发生进货退出业务的情况下,有意将本应冲销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退回的增值税款作为“应付账款”或“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处理,从而达到多抵扣少交税的目的。
例如:查账人员在查阅某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时发现有一笔进货退出业务,其银行存款的对应科目是“应付账款”和“原材料”决定进一步查证。查账人员调阅反映该项业务的会计凭证,内容如下:
借:银行存款 46800
贷:应付账款 6800
原材料 40000
该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是一张银行收账通知及一张红字发票,经询问当事人确定该企业把退回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反映在了“应付账款”账户,被查企业为了达到多抵扣,少交增值税的目的,有意将已收回的“进项税额”反映在往来账中,而不是红字冲销“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使本期少交增值税6800元。问题查清后,被查企业应编制调账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 6800
贷:应交税金—应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
(3)对存货购进过程中发生的溢价、损失的会计处理不正确,不合理。
如把应由责任人赔偿的短缺损失作为企业的“营业外支出”或“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处理;把属于供货方多发等原因造成的商品溢余私分或账外出售作为“小金库”处理等。
对这类问题,查账人员可以在查阅“营业外支出”和有关费用明细账时发现线索,或在审阅有关会计凭证时发现疑点,发现问题后一般可以通过调查询问有关人员、有关单位,查证“小金库”等问题之所在。
(4)对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存货的购进核算不够严密,形成账外财产。
这类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比较普遍,有些企业为了简化核算,购进包装物或低值易耗品时直接以“管理费用”列支,形成大量的账外财产,造成企业资产流失和浪费。
对此类问题,查账人员可以通过审阅管理费用“明细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摘要内容发现线索,发现线索后再进一步查阅有关会计凭证,如果存在此类问题,往往会出现账证、证证不符。
(5)随意变更存货的计价方法。
有些企业甚至人为地变更计价方法来调节生产或销售成本,调节当期利润。
对此类问题查账人员应查阅有关财务指标,分析对比各个会计期间财务指标有无异常变化,并查阅有关存货明细账;核查各期采用的计价方法是否一致,发现线索后通过询问当事人等形式查证问题。
(6)人为地多计或少计存货发出成本。有些企业月末通过虚转成本的方法达到隐匿利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