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调价的核算
商业企业根据有关政策、市场情况,有时对某些商品进行适当的调价。零售商品按售价核算,商品销售价格的变动直接影响库存商品的金额。因此,对于因调价而增值或减值的金额要在“库存商品”账户中作增减记录。商品调价时,由物价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库存数量计算调整金额,填制一式数联的“调价商品差价调整单”,分送有关部门。财会部门接到调价单,经审核无误后,作会计分录如下:
1.调高销售价时,按调增的差价总额。
借:库存商品——××实物负责小组 ×××
贷:商品进销差价 ×××
2.调低销售价时,按调减差价总额。
借:商品进销差价 ×××
贷:库存商品——××实物负责小组×××
(二)商品削价的核算
商业企业由于在运输、保管过程中管理不善发生商品残损变质,或因进货不对路,存量过多等原因造成冷背呆滞需要进行削价处理。商品削价处理时,必须进行商品盘点,查明数量,确定削价幅度,并由实物负责人填制“商品削价报告单”一式数联,按规定审批权限经批准后作账务处理。
企业对削价商品的处理与批发商品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削价后的新售价不低于原进价的,其降低部分以减少“商品进销差价”及“库存商品”处理;削价后的新售价低于原进价的,除将原商品进销差价冲减外,其新售价低于原进价部分由“商品削价准备”弥补。
[例]某商店削价处理羊毛衫100件,原进价每件50元,原售价65元,现因存量过多,削价为45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商品进销差价 1 500
商品削价准备 500
贷:库存商品——羊毛衫 2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