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布财税106号文,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固定资产,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对有关政策的具体执行口径和征管问题作了详细规定。“新”字如何把握,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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