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正文

学校固定资产分类

2018-08-09 18:12     来源:中国会计网     

学校固定资产分类教育部有统一标准的。国家教育部把学校固定资产分为16大类:

 

(1)房屋及构筑物;

 

(2)土地及植物;

 

(3)仪器仪表;

 

(4)机电设备;

 

(5)电子设备;

 

(6)印刷设备;

 

(7)卫生医疗器械;

 

(8)文体设备;

 

(9)标本模型;

 

(10)文物及陈列品;

 

(11)图书;

 

(12)工具、量具和器皿;

 

(13)家具;

 

(14)行政办公设备;

 

(15)被服装具;

 

(16)牲畜

 

固定资产的分类

 

⑴、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不变的资产。

 

⑵、低值易耗品: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物品,均属于低值易耗品,包括教学设备和日常消耗用品。

 

固定资产又可分为六大类

 

①、房屋和建筑物类。是指学校拥有占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②、专用设备类。是指学校根据教学和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购置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教学仪器、电教设备;交通工具;炊事机械;医疗器械;音体美劳等教学设备。包括:文体活动设备、舞台与灯光设备、档案馆的专用设备,以及办公现代化微电脑设备等

 

③、一般设备类。一般办公设备,指常用的办公与事务方面的设备,家具设备、办公用具。

 

④、文物和陈列品类。是指学校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如:字画、纪念品、标本、纪念物品等。

 

⑤、图书类。下设教师用书;学生用书;期刊杂志、光盘等。  

 

⑥、其它固定资产。如土地。

 

以上六大类为财产的一级分类,根据需要再设置二级分类、三级分类等科目,同时编上分类号。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