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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物价变动环境下折旧计提

2018-08-07 15:13     来源:中国会计网     

物价变动环境下折旧计提

 

传统折旧方法都是基于物价稳定的环境下和币值不变的会计基本假设之上的折旧方法。但是,在物价变动的环境下,仍然以历史成本作为计提折旧的基础,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因为这种一般购买力的变化影响资产价值的性质首先会危及企业固定资产的实物补偿,同时也影响了企业正确的收益计量,而且企业按历史成本所提取的折J日也不能实现计提折旧的目的。

 

企业提取折1日的目的是通过每年提取一定的费用形成货币积累,使固定资产在使用期满后能够购置到和原来一样的固定资产,以维持企业原有的生产能力,从而实现实体资本保全。实体资本保全的计量单位是以实物单位计量的保全资本,在以货币单位计量时,它便转化为以现行成本计量的保全资本。

 

在物价变动时,固定资产的现行成本必然不等于其历史成本,这是由于在通货膨胀的条件下,实体资产升值会产生持有利得。如果折旧是按年重置价格计算,因为年末、年初的固定资产重置成本不同,而折旧是按每年的现行重置成本计提的,由于重置成本不断上涨,每年折旧费也会增加。

 

但即使按每年的重置成本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的寿命期末,其计提的折旧之和仍小于期末的固定资产重置成本与残值之差,即会产生积欠折旧,企业固定资产的生产能力在这样的环境下是不能实现实体资本保全的。由于折旧费用的少提,必然造成企业虚增利润,企业资产(实物生产能力)也作为虚增的利润进入分配渠道,如作为股利分配给投资者或以所得税的形式上缴国家而隐性地流失了,企业的实体资产也难以保全。

 

在通货紧缩环境下,实体资产的贬值会造成持有损失。如果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计提折旧,必然会导致多提折旧,促使企业虚减利润。虽然一方面企业的固定资产得以保全,但由于多提了成本费用,也会造成不良后果,如影响经营管理当局的决策,不能适时地扩大企业的生产规模以达到规模经济和降低长期平均成本的效果,也不能增强企业的长期竞争力;另一方面,利润的虚减也会导致企业所得税的流失和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

 

基于以上两种经济环境的影响,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原有的折旧计提基数加以改进。在通货膨胀的条件下,改为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和物价上涨因素以后的资产净值为折旧的计提基数。因为资金时间价值代表了固定资产占用资本的机会成本,折旧作为资产服务潜能(净收入贡献的价值)的递减,也应补偿由于购置该项固定资产占用资本所放弃投资于其他投资机会所取得的收益。

 

在通货膨胀时,把资金时间价值和物价上涨这两项因素综合考虑之后,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应为:C(1+r)n-R;其中:C为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R为固定资产的净残值,n为固定资产折旧年限,r为考虑了资金时间价值(i)和通货膨胀率(f)的贴现因子,即r=i+f+ixf.显然,固定资产折旧总额在高通货膨胀时会大于按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计提的折旧总额,然而这也真正体现了实体资本保全的要求,也可以将其理解为是企业未来固定资产的重置成本或企业未来生产经营能力保全的最低要求,这样也避免了可能产生积欠折旧的问题。

 

下面以双倍余额递减法来说明物价变动对折旧的影响,其计算方法如下:年折旧额二年初固定资产净值x年折旧率。式中:年折旧率=2/n*100%,n为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第一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为C(1+r)n.例1:某公司固定资产历史成本为200000元,预计使用5年,净残值为10000元,当年的通货膨胀率为10%,无风险资金时间价值为5%,则贴现因子r为15.5%(5%+10%+5%x10%),固定资产期末重置价值为411093元[200000*(1+15.5%)5],以固定资产期末重置价值计提折旧,411093元为第一年年初折旧计提基数(折旧计算表略)。虽然计提折旧总额为401093元,远远大于其历史成本200000元,但是在通货膨胀环境条件下,由于物价水平每年按10%增长,且将资金的机会成本考虑在内,要保全现有固定资产和保持企业生产经营能力,这才是维护企业再生所必须的实体价值补偿。

 

在当前通货紧缩的环境下,实体资产的贬值会造成持有损失。以历史成本为基础计提折旧,结果会导致折旧计提过多,即主营业务成本过大,使企业虚减利润,导致企业所得税的流失,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借鉴以上关于重置成本及折旧计提的方法,对贴现因子r作出修订:

 

假定通货膨胀率用f(f>O)表示,则通货紧缩率用(—f)来表示,同时仍然考虑资金时间价值i,由于(1+r)=(1+i)[1+(—f)],所以r=i-f-ixf,则未来资产重置成本为C(1/r)n.

 

例2:假设仍以例1固定资产折旧为例,其他条件都不变,当年通货紧缩率为5%,则贴现因子r为-0.5%(5%-5%-5%x10%),以期末固定资产的重置成本195050元[200000x(1-0.5%)5]为第一年年初折旧计提基数。计提折旧总额为185050元(折旧计算表略),虽然小于历史成本下折旧计提总额190000元,但在通货紧缩的环境下,由于物价水平持续按5%下跌,且将资金机会成本考虑在内,要保全现有固定资产,保持企业长期竞争力,同时防止国家税收的流失,因此计提折旧总额为185050元是合适的。

 

值得说明的是,在考虑固定资产占用资金时间价值时,采用银行法定贷款利率来表示,使其尽可能具有统一性。在考虑通货膨胀率方面,假定每年的通货膨胀率相等且都等于f,这虽然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但是任何一种折旧方法都是基于对未来的一种估计基础上的系统而合理的分摊固定资产成本的,并不存在十分完美的方法能实现绝对的客观。

 

随着中国加入WTO,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会计协调化,我国应尽快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一些折旧方法,尤其是在物价变动对折旧方法的影响方面,以适应环境变化,保证财务会计可以提供真实、客观、公正的信息和保全企业生产能力,使企业在物价变动的环境下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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