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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固定资产修理的会计方法

2018-08-05 13:15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固定资产的修理按其修理范围的大小和修理时间间隔的长短,可以分为大修理和经常性修理。

 

固定资产发生的经常性修理作为收益性支出处理,在支出发生时作为当期费用人账。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数额较大或者发生不均衡,需要采用预提或待摊的办法,以便均衡各期的费用。因此在会计核算中有必要设置“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科目。“预提费用”是负债类科目,用以核算公司应当由本期负担、但款项尚未支付而预先计提的费用项目,如预提的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利息费用等。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由本期负担的费用预提数,借方登记费用的实际支付数。本科目一般是贷方余额,用来表示已经预提、但尚未支付的费用数额。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待摊费用”是资产类账户,用来核算款项已经支付,但是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且分摊期在1年以内的费用。该科目的借方登记待摊费用的支付数或发生数,贷方登记应由本期分摊的费用数。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尚未摊销的数额,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例]钱江证券公司年初对办公用房进行修理,用银行存款购买材料价款1050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修理人员工资15000元,修理费用总额为120000元,在当年内分月平均摊销。编制分录如下:

 

(1)发生修理费用时:

 

借:待摊费用——办公房修理费120000

 

贷:银行存款120000

 

(2)按月摊销修理费:

 

借:营业费用10000

 

贷:待摊费用——办公房修理费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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