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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税发[2024]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4-04-19 14:57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税发〔2024〕14号          2024-04-16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各市税务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省局各处室、单位:

  为开展好第11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4〕 19号),省局制定了《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出4大类11项45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税 屋附件: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官网略)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4年4月16日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和全国两会部署,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4年以“持续提升效能·办好为民实事”为主题,连续第11年在全国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4〕19号),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从纳税人缴费人视角出发,聚焦办税缴费高频事项和纳税人缴费人热点诉求,树牢主动服务意识,强化科技支撑、数字赋能,着力提升税务行政效能,全面增强税费服务的可及性、均衡性、权益性,切实做到用心用情优化税费服务、全心全意办好惠民利企实事,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推动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二、行动内容

  (一)进一步夯实税费服务供给基础

  1、优化税费业务办理渠道。全面推广上线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实现税费服务智能化升级;推广上线电子税务局手机端,拓展“掌上办”服务,提升精准推送、智能算税、预填申报的便利化水平,更好满足办税缴费个性化需求。按照税务总局要求,做好升级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相关运维工作,提升扣缴义务人和居民个人使用体验。优化自助办税终端布局,探索利用集成式自助终端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就近办、便捷办”。

  2、优化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助力新设立经营主体尽早提升信用级别, 纳入纳税信用管理已满12个月但因不满一个评价年度而未参加年度评价的纳税人可申请纳税信用复评;税务机关在次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信用级别, 并提供查询服务,帮助新设立经营主体更快积累信用资产。纳税信用 A级纳税人下一年度起评分提高1分,连续评为 A级的可累积提高(起评分最高不超过100分),提升 A级纳税人的容错空间。优化“银税互动”合作机制,加强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高守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融资便利性。

  3、优化涉税专业服务管理。转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模式,有序推广涉税专业服务集中监管,推动将区县税务机关所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集中到一个税源管理分局(科、所),逐步实现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一个部门扎口管”“一批人员专业管”。构建税务代理人员识别指标,完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基础信息,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服务纳税人缴费人。

  (二)进一步提升税费服务诉求响应

  4、健全诉求解决机制。持续深化“民呼我为”“接诉即办”“未诉先办”,畅通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收集渠道,强化直联点税务机关诉求感知“触角”作用,进一步提高诉求办理效率,办成办好纳税人缴费人反映较多的热点诉求,并适时向社会公开办理情况。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发挥工作机制作用,进一步提升宣传辅导实效,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申报享受遇到的问题。优化可视答疑服务,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实现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实名归集、分析,主动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邀请,解答热点诉求,实现“一地答疑、 多地共享” “一期答疑、产品共用”。

  5、增强破解难题实效。全面落实税务总局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适用简易申报的纳税人可享受优先退税服务的规定。及时发布税务总局编制的支持制造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理解和适用税费优惠政策。开展面向新办纳税人的“开业第一课”活动,精准推送新办纳税人想要了解和需要掌握的政策、指引等宣传辅导产品。聚焦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连续第四年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优化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特别是小微经营主体的宣传辅导方式,提高针对性、实效性。推广试用大企业服务模块;推进大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机制建设,高效率协调解决大企业涉税诉求事项。认真执行《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适用范围扩围工作,更好服务“走出去”“引进来”企业。推动出台《山西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试行)》,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更好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加大与商务、海关、外汇等外部门联合服务出口企业力度,建立联合宣讲、联合入企,联动解决问题机制,协同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

  (三)进一步强化税费服务数字赋能

  6、推进数据互通共享。加强与退役军人、农业农村等部门数据共享,优化系统查询、提示提醒等功能,方便纳税人享受支持创业就业等税费优惠政策。推广应用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预填功能,方便纳税人及时便利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推广应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端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一站式”申报功能,实现纳税人无需下载缴费凭证即可申报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推广应用金三和新电局房产税和土地税税源信息预填功能,通过关联不动产交易环节信息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系统自动预填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表,纳税人补充、更正、确认后,即可完成税源信息采集,进一步减轻办税负担;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利用自然资源等部门交换信息,进一步提升预填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便捷性。通过与医保部门信息共享比对,建立资助参保困难群众信息库,对未参保困难群众开展精准宣传、精细服务,落实落细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加强与省能源部门的征管协作和数据共享,根据能源部门数据确定符合充填开采置换煤炭减征资源税条件纳税人,优化电子税务局提示提醒等功能,方便纳税人享受支持绿色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推进税费联动分析,比对缴费人安置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数据和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数据,确保缴费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7、加强数字技术运用。借助数字技术手段,依托可信身份体系、电子证照共享、电子化报送等方式,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提高办税效率。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加快推进铁路、民航发票电子化改革工作要求,有效降低企业票据管理成本,更好满足旅客便利化用票需求。积极推广“乐企”平台,为符合条件的集团企业创造条件接入,按照税务总局部署拓展自用、他用、联用服务试点范围,为企业提供数字化发票开具、交付、使用等服务,推动企业业务、财务、税务融合贯通,促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拓展电子发票与电子报销、入账、归档一体化联合试点范围,推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加强年度汇算填报规则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个税 App填报校验规则,帮助信息沟通不畅的纳税人准确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持续提升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理质效。探索实现“企业所得税申报智能预填”功能,推动企业所得税管理服务强基提智。通过对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及其他税种报表分析比对,实现申报数据自动预填,优惠政策高度集成,申报错误自检提示,有效提升纳税人申报便捷性,降低涉税风险。以“纯数电”形式推广并上线数电票平台机动车和二手车业务功能。 以强化实时“服务+监管”为目标,按照税源特点、申报周期、区域实际,分月增设专项指标,申报后为纳税人及时“专项体检”,使“体检”从原来简单的日常服务,提升为务实的降低税费流失的服务举措。让税务人和纳税人提前感知“风险点”和“流失点”,以数赋能,有效降低纳税人遵从风险。

  (四)进一步推进税费服务方式创新

  8、推进“跨域办”。依托征纳互动服务,建立完善收件、办理两地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在办税服务厅开设“远程虚拟窗口”,运用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资料传递、屏幕共享等技术,探索实现办税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满足特殊事项、特殊群体、特殊情形下纳税人进厅跨区域办理需求。推进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异地业务线上办,通过场景式归集,整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报验、预缴、反馈等功能,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纳税人一次登录、直接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避免频繁切换账号身份。群众在全省任一不动产交易大厅提交申请,通过不动产交易“一窗平台”传输、处理业务信息,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和所属税务部门实时办理, 实现“异地受理、属地办理、全省通办”新模式。

  9、推进“跨境办”。丰富“税路通·晋行时”跨境服务子品牌知识产品,强化跨部门协同协作,为跨境纳税人提供精细化服务。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整合相关功能,为“走出去”企业集成提供线上“一站式”服务,根据纳税人定制需求,精准推送投资目的国(地)涉税资讯。积极参与英文税收政策法规库建设优化工作,方便跨境纳税人查询知晓税收政策。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提供对外支付业务智能预填综合办理,将合同信息采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等多个关联事项组合,实现关联要素不同表单间复用和预填,减轻企业填报负担; 针对非居民所得不同类型项目,纳税人通过点击选择即可实现智能算税、多税种一键申报,提升申报体验。优化跨境税费缴库退库办理方式,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支持跨境全程电子缴退税,提升跨境税费业务办理便利度。

  10、推进“批量办”。紧贴涉税专业服务便利办税需求, 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通过电子税务局使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申报,提升涉税专业服务申报效率和使用体验。

  11、推进“一窗办”。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办理”,为纳税人申报、缴税、获取发票和税票提供更加规范便捷的服务;进一步提升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水平,优化二手房交易税费线上支付方式,实现发票代开网上办。推进涉企不动产登记办税“一件事一次办”,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设立企业办事专区或专窗,为企业提供便利高效的登记办税服务。

  三、工作要求

  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引导广大税务干部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履职尽责,做纳税人缴费人的倾情服务者,努力在高水平优化税费服务方面取得新突破。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深化内外部协同配合,强化统筹推进落实。要及时研究解决落实中的重大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工作风险,做好经验做法的复制推广,切实推动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在税务系统见行见效。要强化宣传引导,着力营造以税费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助力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激发、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良好氛围,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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