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须知

2023-04-20 16:32     来源:中国会计网     

山西省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须知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2023年免试申请的受理时间为4月6日—28 日(周六日除外),免试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相关资料,报省注协考试部(1107室)审核:

(一)《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含近期标准证件照片);

(二) 免试申请人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免试申请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免试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为一式三份。

办公地址:太原市迎泽西大街80号希望大厦1107室,咨询电话:0351—5639693。

附件: 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