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稳增长双重压力下,山西省打出一套有力度更有温度的政策组合拳,多措并举稳定经济运行,将进一步加大退税减税降费力度摆在突出位置,用留抵退税的“减法”,换取为企业雪中送炭的“加法”和“乘法” 。
聚焦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小微企业是最具活力的经济细胞,在此次留抵退税政策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成为主要受益群体,退税户数占比达99.5%。
留抵退税政策实施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利用税收大数据,通过系统标签、行业认定、纳税信用评级等条件提取符合留抵退税企业明细,对全省重点行业、企业进行规模测算和提前摸底。同时做好验证核实工作,核实确认后形成企业清册。对符合退税条件的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和精准辅导,确保纳税人留抵退税政策应知尽知、政策红包精准到位。
退税资金在业务办理后第一时间到账,为企业解了燃眉之急,帮助企业快速回笼资金流,实现跨经营周期调节,形成“活水养活鱼,水多鱼多”的良性效应。
长治市黎城县的黎城通达公交有限公司是一家小型企业。身在外地的财务负责人王靖峰受疫情影响无法办理留抵退税申请,但企业有一笔应付账款到期,资金流通紧张,急需退税缓解压力。在得知该企业情况后,国家税务总局黎城县税务局工作人员采取“云对接”方式,指导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办理留抵退税申请,很快便办理完成。王靖峰说:“166.35万元的留抵退税款真是雪中送炭,解决了我们燃眉之急,企业用于发放工资,还银行贷款,结算燃油费等,让我们在疫情的影响下能稳住脚跟。”
山西省税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全省小微企业共退税171亿元,占全部留抵退税规模的37%;中型企业退税113亿元,占全部留抵退税规模的24%。5月份,获得退税的小微企业采购支出同比增长53%,较一季度加快39个百分点;销售收入同比增长72%,较一季度加快63个百分点。
助力服务业渡过难关
山西省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对交通运输服务业,除了增值税留抵退税外,实行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同时,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对提供必需生活物资的快递派收服务,免征增值税。
疫情期间,留抵退税以真金白银为服务业企业送上“及时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终于拿到了4000多万元的留抵退税。目前,我们已经用这笔退税款支付了历史遗留工程欠款,剩余款项计划用于正在实施的设备检修和扩建管网等工程。”运城市平陆县睿源供热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王晓军激动地说。
睿源供热有限公司是平陆县冬季供暖的热源供应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可享受4000余万元的留抵退税。但因企业前期固定资产投入较大,资金的不足存在历史遗留工程欠款,所有银行账户均被冻结,导致留抵退税难以落实。最终,通过等多部门协调,成功办理了留抵退税,缓解了公司资金压力。
为普及留抵退税的相关政策,山西省税务局还创新推出“智税漫谈”系列秒懂动漫,并在太原市人流量较大的地铁车厢内进行展示宣传,通过“业务实操+政策解读”两条主线,匹配讲解留抵退税的要点难点和应用场景,将专业的“税务语言”转化为通俗的“纳税人语言”,用趣味易懂的方式将政策深入人心。
助力重点行业高质量发展
制造业是实体经济基石。山西省加大对制造业的税收支持力度,全面解决制造业、电力燃气、交通运输等13个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问题。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部分税费缓缴期限6个月;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新购置的设备、器具,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山西省税务局负责人介绍说,5月份,制造业等6大行业留抵退税企业采购支出同比增长39%,较一季度加快8个百分点;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8%,增强了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位于朔州市的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在去年遭遇了煤炭短缺和煤价上涨的窘迫。“去年最难熬的时候,存煤不足5天使用,发1度电亏2毛钱,守着平朔煤矿还缺煤,资金紧张。”公司生产副经理刘坤介绍说。
又到一年迎峰度夏时,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今年提前与中煤平朔煤矿协商,将存煤提升到了20天量,确保进入夏季大负荷期间整个设备正常运行;另外,5月份收到留抵退税3亿多元用于6、7、8三个月煤炭采购。“煤炭和资金双保险让我们真正做到心里不慌,现在我们机组满发稳发,上半年发电量同比增加了6亿多度,全年预计能向省外输送70亿度电。”刘坤说。
从已获得留抵退税行业情况看,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六个行业受益明显,合计享受退税303亿元,占全部留抵退税规模的65%,六个行业户均退税240.5万元。上半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中,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2.4%,工业新动能增势强劲。
山西省还鼓励企业创业创新,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延长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增值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底;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至2023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