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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推动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的实施方案

2022-07-22 15:45     来源:中国会计网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推动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的实施方案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务工就业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持续用力推动农民务工就业形势稳中向好。为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推动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的部署要求,巩固拓展农民务工就业成果,加大就业帮扶政策支持,拓宽务工就业渠道,打造特色劳务品牌,抢抓黄金时期开展“春风行动”,力争到2022年末,全省农民务工就业规模突破600万人、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95万人以上。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有组织强化省际输出就业

  突出劳务协作机制建立和有组织对接输出“两个关键”,确保年内全省农民工省际输出就业规模达到100万人,其中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18万人。持续深化拓展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的劳务协作,建立多层次协作对接机制。组织动员中央在晋26家帮扶单位、有条件的省内帮扶单位、省政府驻外办事处,推介脱贫劳动力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省外务工就业。确定一批省外务工就业重点县,对完成任务好的给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奖补。按规定给予人力资源机构等市场主体职业介绍补贴,落实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交通补贴。

  二、大规模实现省内转移就业

  依托开发就业岗位和鼓励灵活就业“两个抓手”,确保年内全省农民工省内转移就业规模达到180万人。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实施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的措施办法,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助力市场主体倍增,稳定和扩大省域内就业岗位。主动对接服务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建设,保障重点企业用工。推动省属国有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务工就业。支持农民工通过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平台企业灵活就业,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对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实施阶梯性补助政策。鼓励各地对脱贫劳动力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发放稳岗补助。按规定落实交通补贴。

  三、全方位支持在乡创业就业

  夯实创业带动和项目吸纳“两个基础”,确保年内全省农民工在乡创业就业规模达到320万人。支持创建农村新型经济组织,鼓励通过开设家庭农牧场、加工作坊等形式自主就业,落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经济合作社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优先安排返乡农民工联合创办的企业承担产业强镇、农林文旅康融合发展、全产业链项目建设。创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给予贷款贴息。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创业载体建设。采取帮扶车间、以工代赈、生产奖补等方式,支持农村留守人员、脱贫劳动力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等群体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

  四、针对性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全年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群体10万人、高素质农民5万人。鼓励农民工参加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做到应培尽培、愿培尽培。结合用工单位的岗位需求,在输出就业前集中开展订单式、定向式、项目制等针对性培训,培训后进行技能等级评价,逐步实现培训一人、评价一人、就业一人。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评价补贴以及就业补贴等政策。

  五、高标准组织职业技能竞赛

  鼓励农民工参加省市县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和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开展的职业技能竞赛,参加企业开展的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参加“星火项目”“三晋新农人”“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新大赛”全省性创业大赛,提高就业创业能力。高质量推介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按规定对获奖项目和选手给予奖励。

  六、高质量打造特优劳务品牌

  巩固拓展劳务品牌“一县一品”工程成果,发挥现有105个劳务品牌示范带动作用,以非遗传承、现代旅游等特色产业和家政养老、社区康养等现代服务业为发展重点,扩大品牌覆盖面和规模。加强劳务品牌技能带头人培养,鼓励建设特色品牌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立劳务品牌资源库和指导目录,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将劳务品牌打造成扩大就业影响的特色名片。全年评选省级劳务品牌10个,给予专项奖补。

  七、多维度健全就业服务体系

  支持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广开就业门路,为有意愿有能力的人创造更多公平就业机会。大力推广运城零工市场建设的经验做法,对运城市盐湖区零工市场给予一次性500万元专项奖补。开展省级劳务协作基地评选认定,鼓励各地加快建设劳务协作站。加强省外劳务服务工作站考核,切实发挥岗位收集、跟进服务等方面作用。在乡(镇、街道)设立就业服务站,招录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工作。完善“山西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功能,推动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通过建立完善“三场三站一平台”,健全内外衔接、上下贯通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八、常态化推进供需对接交流

  分级组织省外劳务服务中心站和工作站,开展线上线下劳务协作对接。集中组织“云招聘”,通过“直播带岗、远程面试”等方式推动线上对接匹配。一季度,按照“5511”布局组织招聘:省级组织省外优质企业分批分市对接开展5场“云招聘”,赴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专场招聘;各市每周组织1场招聘;各县(市、区)每半月组织1场招聘。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省外省内一体、线上线下同步的方式,常态化搭建招聘对接平台。

  九、点对点输送务工人员到岗

  各市选择务工人员出行规模较大、去向较为集中的时机,统一组织“点对点”专车、专列运输服务活动,及时提供天气、疫情防控、交通出行等信息。针对性技能培训结束后,分批组织输出。“点对点”专车、专列发出后,各市要组织输入地省外劳务服务工作站,联络相关企业,做好接站、入企等衔接保障,确保农民工出家门、上车门、进厂门,有序流动、科学防疫、平安上岗。

  十、全覆盖提供优质社保服务

  将城镇务工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参保范围,督促指导企业按时足额为农民工缴纳社保费用。对农民工流动就业的,及时做好社保关系转移和个人账户接续工作,在参保缴费、资格认证、待遇领取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经办服务。对参保的失业农民工,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或一次性生活补助,落实促就业政策和相关待遇。对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的,要做好工伤认定、鉴定和待遇领取等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降低工伤发生率。

  十一、心贴心维护劳动保障权益

  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落实农民工待遇的自觉性和农民工依法维权的主动性。明确企业用工责任,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提升投诉举报接待窗口服务质量。对省际输出就业农民工,组织省外劳务服务工作站跟进做好权益维护保障。完善调解仲裁“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坚决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

  十二、多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主流新闻媒体平台和“抖音”、“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提高政策“红利”的知晓度。各乡镇、街道通过建立微信群、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和岗位推介。组织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摸清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意愿和务工就业情况,录入全省劳动力建档立卡实名制平台,建立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数据库。

  十三、严考核确保责任落实落细

  省市县成立联合工作专班,统一指挥调度,加强协调配合。省级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就业局,一季度对各市工作进展实行周调度、周评比,工作进展、重要活动等及时专报省政府。将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任务分解到市县,纳入年度考核。加大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就业考核权重。将省属国有企业和省内其他帮扶单位吸纳推介脱贫劳动力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就业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组织各类活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安全。年底前,对口总结政策落实和指标完成情况,确保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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