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材料申报及审核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财会〔2020〕26号)(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
三、申报系统地址
申报人员登录“会计之星”(http://www.kjzx.cn/)网站,进入山西省高级及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系统(以下简称 “评审系统”)。
四、日程安排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2021年8月23日-8月30日。
2.申报要求:申报人员需在此时段内完成注册及材料申报。请仔细阅读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系统网上申报操作指引(见附件2)、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网上申报注意事项(见附件4),严格按照要求申报。
(二)网上审核
1.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自2021年9月1日开始进行网上审核,申报人员可通过评审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结果公布时间为9月24日。审核结果有以下几种:
(1)申报系统提示“评委会已审核通过”,申报人员可按照现场审核要求,准备相关纸质材料,等待现场审核。
(2)申报系统提示“评委会审核未通过”,终止申报人2020年度申报。
(3)申报系统提示“请根据评委会意见修正补充申报材料”,申报人员须在9月29日前完成材料的修正补充,并再次提交,提交方式和路径与首次提交时相同。再次提交材料时只上传修正补充的部分,其他部分无需重新上传。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审。再次提交的申报材料经评委会第二次审核,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可按现场审核要求,准备相关纸质材料,等候现场审核;审核未通过的,终止申报人2020年度申报。
(三)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在“会计之星”网站另行通知。申报人员须按下述顺序整理申报材料,并装入纸质档案袋后报送,档案袋上需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
1.市人社局或省直主管部门、省属企业出具的推荐函。
2.单位“三公示”制度执行结果报告。
3.《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网上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在评审系统中下载《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用A4纸彩色打印,一式5份,左侧装订,不可另加附页,不可更改格式内容。
评审表的推荐意见页“工作(聘用)单位鉴定意见”栏,须写明①申报人员“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历条件、资历条件、考核条件及继续教育均符合要求;②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中符合第 条(项);③工作业绩成果条件中符合第 条(项);专业理论水平条件中符合第 条(项)。”
评审表的“主管部门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意见”、“县(区、市)人社局审核意见”、“市人社局(省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须写明“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没有鉴定和审核意见的,评委会不予受理。
4.近5年内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和任职期满考核表复印件。
5.证件、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类材料。
根据“证件、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材料报送表”(附件3中附表4、5)所列内容和顺序,将复印件以A4纸装订成册,在页脚外侧标出页码。复印件须与评审系统中所上传的佐证资料一致。
6.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近5年内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和任职期满考核表。
(2)从初始至最高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现任职资格证书。
(4)现任职资格(自聘任以来的)单位聘文或聘书。
(5)正式发表的本专业论文、著作。
(6)其他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业绩的个人奖励文件及证书佐证资料。
原件在现场审核后均予退回。
7.各类非公经济组织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在审核后退回。
(四)网上缴费
现场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可登录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申报成功。
五、咨询方式
1.材料申报咨询电话:0351-4133335(工作日9:,15:)。
2.软件操作咨询QQ群:553411945。
附件1:《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
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财会[2020]26号)
附近2: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系统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附件3: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资料
附件4: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附件5:申报审核流程图
附件6:主管部门推荐函模板
附件7:“三公示”制度执行情况报告模板
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