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安排,经省委组织部批准,现将山西省财政厅2020年度拟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20年11月6日上午8:10前到山西省财政厅(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1207室报到后集中前往体检地点。
二、人员范围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及其以后各环节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名单如下:
任恩豪、李卓、魏威、任津萱、冯滨、闫晨睿、焦子炜、苗慧雨、赵剑宇
三、体检内容
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直接交体检机构。
四、考试纪律
1、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二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考生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家属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前往体检地点。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检查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避免剧烈运动。检查前一天晚宜清淡饮食,请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前八小时禁食、水,以保证查体正常进行。
2、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勿穿连衣裙、连体裤及胸口带有金属、水钻、亮片等衣服及饰品,请勿佩戴美瞳、隐形眼镜,避免浓妆。
3、检查当天需抽完血,做完腹部B超检查后方可进食。
4、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急慢性病受检者,请向医师说明病情及服用的药物或药名及携带药物备用。
5、孕妇(尤其是早孕妇女)、哺乳期妇女及有可能怀孕的女士受检者,请先告之体检中心工作人员不做X光、CT检查及上消化道摄影检查。
6、未婚妇女不做妇科内诊检查。
7、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体检前需接受手机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参加体检。如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的考生,需提供体检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咨询电话:0351—4085849
山西省财政厅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