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8个部门关于印发《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市监注册[2024]0357号 2024-7-29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各海关单位,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公安分局,各区医疗保障局,各区公积金管理部,上海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现将《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海关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的部署要求,为加快推进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以下简称“一件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创新工作理念和制度机制,充分运用智能化信息技术手段,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强化业务协同,将与企业注销登记密切相关的部门纳入“一件事”业务办理流程。通过“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登记“一网服务”,办理结果“多端获取”,即:企业通过“上海企业登记在线”网上服务平台申报注销后,相关信息同步推送税务、海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银行、公安、医疗保障、公积金管理等部门,由各部门按法定办理程序予以分类处置,为企业提供注销流程预检、办理结果反馈、办结凭证下载等服务,以最优的办事流程、最简的办事材料、最小的办事成本,最大限度便利企业办成“一件事”。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功能
依托“上海企业登记在线”网上服务平台的注销网办功能优势,将更多与企业注销密切相关部门的注销业务纳入注销网上办理流程。同时,对企业注销网上办理流程按照“一件事”要求进行优化调整,对已完成税务清税且公告期满的企业,无需另行取得并提交清税证明,实现营业执照注销与税务注销同步办理。此外,增设注销预检、分支机构及对外投资情况提醒、办结凭证下载、企业意见反馈等功能,着力推进涉企注销关联事项集成办理,全面推动涉企注销政务服务扩面增效。
(二)建立“照税联办”注销机制
在“上海企业登记在线”网上服务平台企业注销流程中开通税务注销预检功能,方便纳税人了解尚未办结的涉税事宜并及时办理。同时,通过加强数据共享,经税务部门预检属于未办理涉税事宜且不存在涉税风险或者已注销税务登记的,企业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免于提交清税证明;经税务部门预检企业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不存在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设备且不存在其他未办结事项的,企业可以通过平台发起税务注销登记申请,税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电子清税信息,企业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免于提交清税证明。
(三)完善“照险联办”注销机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根据“上海企业登记在线”网上服务平台推送的企业注销信息,对不存在欠薪和社会保险费欠缴(包括医疗保险费)、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情形,办理单位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注销登记,并通过线上反馈办理结果。同时,在“上海企业登记在线”网上服务平台企业注销流程中增加预检功能,及时提醒企业清欠社会保险费(包括医疗保险费)、支付拖欠的工资等,并配合调解仲裁机构处理尚未办结的劳动争议。
(四)完善“照关联办”注销机制
在“上海企业登记在线”网上服务平台企业注销流程中增加海关预检功能,自动检测并显示企业是否存在海关报关单位备案,及时提醒企业注销海关报关单位备案。同时,海关部门根据“上海企业登记在线”网上服务平台推送的企业注销信息,对已办结海关手续的报关单位,同步注销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无需企业再次申请。
(五)建立“照金联办”注销机制
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上海企业登记在线”网上服务平台推送的企业注销信息,对符合单位公积金账户注销条件的企业,办理公积金账户注销登记,并通过线上反馈办结凭证供企业下载留存。同时,在“上海企业登记在线”网上服务平台企业注销流程中增加公积金预检功能,靠前提醒企业及时汇缴或者补缴公积金并办理职工转出手续。
(六)优化银行账户预约销户服务
加强与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业务系统的对接。企业通过“上海企业登记在线”网上服务平台办理注销登记并发起银行账户预约撤销的,“上海企业登记在线”网上服务平台采集有关账户信息并推送给企业所指定的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向“上海企业登记在线”网上服务平台反馈账户预约撤销受理结果。预约受理的,开户银行引导企业办理银行结算账户撤销业务,进一步压减银行账户销户纸质申请材料,最大限度便利企业办事。
(七)实行公章刻制备案信息同步注销
加强与公安部门的信息共享,企业完成注销登记后,公安部门根据“上海企业登记在线”网上服务平台推送的企业注销结果,同步注销公章刻制备案信息,实现“一次申请、同步注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
市市场监管局切实履行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牵头部门职责,根据“一件事”工作目标和任务举措,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市税务局、上海海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市公安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一件事”所涉本领域业务事项加强协同配合,落实本部门业务规则制定、系统对接改造等具体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
多措并举做好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宣传解读工作,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改革举措的知晓度,让办事企业和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用好政策。同时,不断强化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和培训,推动基层单位和各级行政服务窗口充分掌握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业务新模式,确保改革政策得以精准传导,改革成效得以有效渗透,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三)加强总结提升
从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加强政企沟通,积极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完善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工作机制、业务流程和系统功能。对改革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总结、及时解决、及时优化,持续推动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