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上海会计 > 上海会计信息 > 正文

历年度上海中级会计考试证书领取:考生(代办人)现场领证防疫要求

2020-11-22 09:46     来源:中国会计网     

经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研究决定,结合目前国家和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历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资格证书将于2020年12月6日集中发放。

 

注意事项

1.请考生(代办人)提前完成本人上海“随申码”注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册申请,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

2.发证当日,考生(代办人)在发证点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主动自觉配合发证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有序排队验证、领证。

3.由于受疫情影响,本次现场集中领证时间为期一天,此次未领取证书的考生请关注下一年度领证通知。

4.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本现场领证通知如有变化,将适时调整并提前发布。

考生(代办人)现场领证防疫要求

历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资格证书发证当日,考生(代办人员)到达发证点后,依次排队配合发证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一、正常进入学校大门条件

进入发证学校大门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进入大门:

1.携带考生(代办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考生(代办人)本人上海“随申码”绿码(当日更新);

3.考生(代办人)本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当日更新)

4.现场体温查验<37.3℃;

二、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进入学校大门

1.发证当天,考生(代办人)本人上海“随申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红码、黄码的。

2.相关资料证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代办人)、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情况的考生(代办人)。

3.未佩戴口罩或者拒绝接受体温检测。

4.如体温检测≥37.3℃,应拒绝入校,并劝导及时就医。

5.凡不予配合、寻衅滋事、隐瞒症状等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因体温检测异常、“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有异常症状且无法提供相关凭证而不能进发证点的考生(代办人),大门工作人员应积极劝离,妥善做好解释。

三、正常进入验证教室条件

进入验证教室大门时,考生(代办人)须接受工作人员材料检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有序进入验证教室,验证场地容纳15名考生(代办人):

1.携带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携带考生本人纸质领证序号查询单;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会计从业年限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

5.外省市户籍的需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原件(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6.代办人员还需提供代办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正常进入发证教室条件

进入发证区域大门时,考生(代办人)须接受工作人员材料检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有序进入发证教室,每个教室最多容纳5名考生:

1.携带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携带考生本人验证完毕签章的纸质领证序号查询单;

3.代办人员还需提供代办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五、考生自我防疫措施

1. 考生(代办人)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了解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发证点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2.考生(代办人)在现场发证日之前,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领证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发证点之间“两点一线”。

3. 考生(代办人)在现场发证当天,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发证点、验证教室、发证教室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备用教室领证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4.在验证、领证过程中,考生(代办人)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当场工作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经发证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领证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教室领证;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领证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5.提倡考生自行领证,陪同人员不得进入发证点和在发证点周围聚集。领证结束后,考生须服从发证点引导、及时到领证出口处,尽快离开发证点。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