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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注协发布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3-04-20 17:07     来源:中国会计网     

近日,山东注协发布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具体详情如下:

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非执业会员:

为了提升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增强非执业会员的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满足今后每年非执业会员年检的要求,现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加强我省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工作如下安排:

一、省注协将加大对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投入,面向全省非执业会员开通“继续教育在线”免费培训。

“继续教育在线”系统未来将会持续不断优化非执业会员模块的课程设计,针对非执业会员分布行业广、工作领域宽的特点,持续完善如财经类、管理类、数字化、国际化、国际经济形势、国际关系、国家战略、国家经济安全、法律知识、新领域等扩展类课程。省注协未来将逐步加大对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的投入,根据分布不同行业非执业会员的不同需求,打造精准而又全面的继续教育培训体系。

二、全省非执业会员应严格按照《继续教育制度》的规定,按时按量完成每个周期的学时要求。

根据《继续教育制度》第三章第六至第十一条: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形式包括投入法形式和产出法认可的其他形式。非执业会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积不得少于40个学时,其中投入法认可的继续教育,每个周期不少于16个学时。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周期,从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具体认定方法详看附件)。

三、严格执行《继续教育制度》对学时的确认要求。

省注协将严格按照《继续教育制度》对全省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进行确认,各非执业会员应积极配合中注协以及省注协对继续教育培训完成情况的监督抽查,对未完成者,省注协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四、“继续教育在线”使用说明。

请详看附件。

本通知按照中注协要求,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制定,自即日起施行。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培训部联系电话:0531-82919679;0531-82919695;

会员部联系电话:0531-82919689。

附件: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

2. “继续教育在线”登录说明

3.“继续教育在线”操作视频下载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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