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变更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经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批准,对《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稽查局成立后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事项进行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负责全市范围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二、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办公地址变更为: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228号,邮政编码:255000。
三、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稽查局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合署办公。
办公地址为: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228号,邮政编码:255000,举报电话:0533-3587181。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