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实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举措的通知
各区、市税务局,市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化水平,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就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面向纳税人、缴费人推出以下新举措。
一、简并纳税申报次数。6月全面推行财行税“十税合一”申报,进一步精简申报资料、减少申报次数。8月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一次性完成主税附加税费申报。10月推行企业所得税与财行税等“十一税”合并申报,不断减少企业申报次数。
二、运用纳税咨询数据深化服务。通过咨询数据挖掘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政策问题,归纳纳税人咨询规律和特征,精准提供线上服务,持续优化线下服务,实现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的转变。
三、推行“云办税”服务。搭建“云办税”+“视频咨询”数字化应用场景,开展远程方式辅助办税,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信息系统、业务操作等问题,实现办税缴费“问办一体”,压缩办税准备时间。
四、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扩大申报更正网办覆盖面,增加电子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多缴税款提醒和跳转申请退抵税功能,推进税种要素申报,逐步减少纳税人填报数据,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压缩纳税申报时间。
五、打造线下智慧办税服务厅。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办税行为特质和个性需求,打造“前台-中台-后台”联动式智慧办税厅,为特殊人员、特殊事项提供优质线下服务。
六、上线“填表小助手”功能。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时,随时点击查看申报表各个栏次对应的填写说明及政策信息,减少申报准备时间。
七、拓展税费缴纳渠道。根据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在已实现包括微信、支付宝及“云闪付”在内的第三方支付缴税(费)方式的基础上,拓展社保经办和缴费业务线上“一窗联办”试点,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缴税(费)体验,压缩纳税缴费时间。
八、推行发票增额“先批后核”。对上市公司、中央级企业、国有企业、跨国公司及其相关联企业等企业,在符合税务总局规定的情形下,根据企业申请同时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百万元版及以上版额的增额审批,并结合日常管理实行事后实地核查。
九、推行发票业务一体化联办。推出发票增量增额套餐和非新办纳税人首次申请税务Ukey免费邮寄送达,实现票种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和税务Ukey邮寄一体化联办。
十、扩围发票免费邮寄范围。新增机动车发票、二手车发票、医院门诊和住院收费发票免费邮寄服务,实现包括增值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在内的11个票种的免费邮寄服务。
十一、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依托电子税务局提供税收政策信息“点对点”精准推送服务。继续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实行重大税费优惠政策“一政一讲、一措一谈”,增强税费政策和征管制度解读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十二、加强增值税留抵退税事前辅导。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定位应享增值税留抵退税纳税人名单,税务部门主动联系纳税人“点对点”开展留抵退税政策辅导,通过事前精细辅导,压缩留抵退税审核时间。
十三、推行汇算清缴退抵税快捷办理。上线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提醒功能,纳税人汇算清缴后产生多缴税款或之前三个年度存在多缴税款,在申报后系统自动弹窗提示,并直接跳转到退抵税申请模块,便利纳税人一键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
十四、简化新办企业涉税事项办理程序。将企业开办的税务信息确认、申领发票等系列事项合并为一项,在“一网通办”平台一次填报、确认,实现开办一网通办;对有自行开具发票需求的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并按需求提供税务UKey和纸质发票的免费邮寄服务。
十五、持续优化股权变更缴税办理。试行股权变更全程网上办,引入“告知+承诺”制度,自动预填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税款,辅助纳税人便捷申报。通过网络专线实现税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数据的实时传输,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实时传递信息至市场监管部门。经被投资企业授权,税务部门代办股权变更后税务登记信息同步变更,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提升办税体验感。
十六、推出国际税收业务“一键式”集成服务。推出国际税收业务“一键式”集成服务。在电子税务局增设“国际税收业务”集成模块,系统整合国际税收业务事项,并在业务事项前设置引导提示,对零基础、初次应用的纳税人提供“瞬时引导”,实现国际税收业务一键式集成展示、一体化综合应用,提高纳税人国际税收业务办理便利度。
十七、为“引进来”“走出去”企业提供国际税收政策服务包。以中英(日、韩、俄)双语解析的形式,以“走出去”投资税收指南和“引进来”投资税收政策汇编手册为主要内容,提供精准的国内外税收政策咨询与服务,助力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
十八、税务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出台“惠农、便农、兴农、利农”四位一体税务助力乡村振兴20条举措,包括精准送政策上门,提供发票邮寄到村服务,推出涉农信贷产品等,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税能量”,优化涉农企业税收营商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