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自1月18日开始发放,纸质证书已发至各报名点,我市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到本人2019年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审核点领取。领取证书有两种方式:自取或邮寄,自取证书的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代领取证书的领取人需携带本人及证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方可);选择邮寄证书可登陆 “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版块-“信息采集-直接进入采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入口”申请邮寄(邮资到付)服务。
各报名点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补发有关事项的公告和证书发放流程》要求进行发放,并对领取证书的和未领取证书的人员做好登记。
附件: 1、省财政厅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公告
2、证书办理流程图
泰安市财政局会计科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