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财税体制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单位会计工作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信息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社会团体及各类事业单位(以上统称“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包括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
调查对象包括单位和财会人员两部分,其中,单位重点调查会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会计核算等内容;人员重点调查专业背景、职业资格、工作年限、会计岗位等内容。
三、报送程序及要求
(一)报送程序。各单位填写《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统计汇总表》(附件1)和《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明细表》(附件2),报上级主管部门汇总。主管部门汇总下属单位的附件1和附件2,形成汇总报表,加盖公章后,以纸质版报送,同时将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或以光盘形式随纸质版报送。
会计人员登录https://www.wjx.cn/jq/97735257.aspx或扫描二维码填写《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调查问卷》(附件3)。
(二)报送时间。各单位填写完成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12月31日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三)报送要求。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待该项工作,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填写调查表,做到应报尽报,如实反映本单位财会信息情况。
联系人: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电话:0531—82669793,
电子邮箱:wuminscz@shandong.cn。
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