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发布《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指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指南》的通知 尊敬的缴费人: 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为优化缴费服务,提升缴费体验,有效地指导缴费人缴纳社保费,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医疗保障局联合编制了《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指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指南》,请自行下载使用。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或者所在地税务部门对外公开电话进行咨询。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