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国家、省驻日照各单位: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0〕7号), 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做好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 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市辖区内行政、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 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免费参加继续教育。 参加 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员之前未进行会 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应先参加信息采集。(具体通知已在山东会计信 息网、山东省财政厅—“山东会计管理”专题页面发布)
二、继续教育学分
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 60 学分。
三、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信息化知识。 除以上内容外,企业学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会计理论 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税收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学员继续教育专业科 目还应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 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相关制度办法等。 各区县可以根据各地实际确定继续教育的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及面授培训,每学时折算 3 学分。
1. 参加网络学习和补办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选择培训机构并登录网址进行注册培训。具体网址如下:东港区和 日照 经 济 技术 开 发区 选 择山 东 财 经大 学 ,培 训 网址 :http://training.sdufe.edu.cn/;莒县选择山东财经大学,培训网址:http://training.sdufe.edu.cn/和山东瑞信财务有限公司,培训网址:http://www.chinarx.com.cn;五莲县选择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培训网址 :http://jxjyxuexi.chinaacc.com 。 岚 山 区 培 训 网 址 :http://jxjyxuexi.chinaacc.com/shandong/lanshan。培训时间截止到2021年1月31日。
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全部实行免费教育,以前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补学年度,补学年度为2015-2019年,补学费用由个人承担。
2.2020 年度市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面授学习的,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登录报名网址(以下两种方式均可): (1) 登录日照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rizhao.gov.cn/col/col30940/index.html,点击中部右侧便民服务中的“ 财会教育培训报名系统 ”报名。(2) 直接登录http://218.56.178.253:89/进行报名。
3.中央、省驻日照各单位和市属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市级(含) 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经市财政局同意,可自行组织学员继续教育面授 培训工作。
4.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 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继续教育登记
1.财政部门统一登记
(1)参加全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省会计学会培训班,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学员,继续教育记录由省财政厅统一登记。(2)参加网络培训和面授学习的学员,完成规定学分且考试合格后,继续教育记录由各县(区)财政局统一登记,登记应于继续教育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3)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待培训结束后,向 备案的财政部门提供学员名单等材料,由财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 15 天内完成登记。
2.学员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
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由学员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并由信息采集所属 地财政局在采集系统内进行审核登记。个人申报系统访问路径:(1)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2)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
四、组织实施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市财政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各县(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 作, 加强继续教育政策的解读,及时审核学员的视同继续教育申请。 各区县的继续教育工作原则上应在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
(二)各县(区)财政局在选取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时,要坚持合法规范、有效可控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法律法规。
附件: 2020年度市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计划
日照市财政局
2020年9月18日